关于组织2006年以来“十一五”规划课题结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06年度以来立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进行结项申请。请有关课题负责人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评审书》 ( 一式五份 ) 。
(2) 课题研究成果主件 ( 含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 )( 一式一份 ) 。
(3) 必要的附件 ( 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 )( 一式一份 ) 。
2、课题成果报告撰写格式:课题批准号: x x x x x 课题类别: x x x x 学科分类: x x x x 课题负责人:姓名 x x x x( 业务职称 )x x x x x 。 ( 工作单位 ) 主要参与人: x x xx x xx x xx x x …… ( 只列姓名 ) 正文内容:
(1)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
(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3)课题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 ( 主要结论、有何新的论点、较前有哪些突破性进展等 )
(4)研究成果推广的范围
(5)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
(6)主要研究成果目录 ( 成果名称、形式,字数、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或发表日期 )
(7)该研究领域尚待进一步研究的主要理论与实际问题。
3、结项形式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规划办公室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2)成果鉴定一般采取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
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 ) ,或委托管理机构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同行专家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委托管理机构从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中遴选。鉴定专家组分别由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课题组须在会前一个月向规划办公室提交书面鉴定申请和相关鉴定材料。规划办公室提前两周将鉴定材料送鉴定专家,并敦促其认真审读材料,做好会议鉴定准备。鉴定会议采取即席评议、当场表决的方式确定鉴定意见,填写结项鉴定书。
采取通讯鉴定方式的,除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送专家审读外,鉴定专家还应分别提出书面鉴定评估意见,由规划办公室或鉴定组织综合后确定是否通过鉴定。
课题鉴定专家由规划办公室组织或委托,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3至5人,并设一名组长;本单位担任课题的鉴定专家不得超过3人。
(3)在专家组鉴定的基础上,经规划领导小组确认,由规划办公室向通过鉴定的课题组颁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4、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4月20日- 5月10日
5、材料报送地点:新校区3号教学楼三楼3321 教育科学研究所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评审书》网址:http://www.hnedur.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51
平顶山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