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5月1日—5月3日,共3天。其中: 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
二、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3月-5月份值班安排表进行),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教学作息时间不变);通勤车时间安排详见校园网,请注意时间变化。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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