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通知》(教科外[2010]284),现将我校推荐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
二、岗位情况: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教师岗位160个。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或者http://www.hanban.edu.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见http://www.hanban.edu.cn/通知)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推荐程序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与2010年5月12日前提交科研外事处审核。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凡被选中派出的我校在编教师,必须与学校签署派出协议,遵守相关规定。
电话:2657766
附件:请登陆国家汉办网站http://www.hanban.edu.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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