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关于校领导参加校内公务活动的规定》(平学院办发〔2010〕2号)已上传至学校办公系统“两办联合发文”中,请及时浏览。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