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7月30日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在郑州举行,现就与我校职称评审有关的政策新要求通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问题
今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有所调整,结构比例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执行,并于8月31日前审批完。
二、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认证问题
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三、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问题
从2010年起,申报职称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需经所在单位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验证,并提供检索页。未经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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