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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7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凡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如果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且已通过普通话测试者,请务必于6月29日上午10:00前到人事处办理教师资格报名手续。另外,请各单位及时与本单位今年新进教师联系,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并办理报名手续。

人事处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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