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放假时间的补充通知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要求,我校首次数据采集工作于7月15日18:00结束。为确保此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结束,根据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校各单位数据采集的相关人员,7月15日前不休假。各单位数据采集领导小组成员、学校数据采集工作组的放假时间由学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统一决定。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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