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首届
鹰城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我市首届鹰城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书画摄影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按照通知要求准备作品,并于9月30日前将书画摄影作品报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学武 电话:2657619 15993509301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首届鹰城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全面推进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鹰城建设,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首届鹰城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实施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坚持依法治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做到以法治求发展,以法治求和谐,以法治求为民,以法治求形象,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治市,强化法治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一)此次展览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平顶山市书法家协会、平顶山市美术家协会、平顶山市摄影家协会承办。
(二)成立法治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主
主任:陈聚成 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万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虹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副
李 副主任:李起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战国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范大岭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起民同志兼任。孙利旺(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杨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科科长)、王玲(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菅智民(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彭善喜(市美术家协会主席)、武强(市摄影家协会代主席)、吴红兵(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征稿内容
作品要紧扣“坚持依法治市,强化法治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这一主题,通过书画摄影这一载体和形式,充分体现我市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精神风貌和各行业依法治理的显著成效,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格调高雅,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力求群众性、大众化。
五、征稿范围
(一)社会各界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特邀部分领导同志和书画摄影家创作作品。
六、征稿要求
(一)作品形式:书法仅限毛笔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参展者作品数量不限。
(二)作品规格:书法、绘画作品规格尺寸不限;摄影作品规格为10寸纸质稿件,并请附电子版原始文件(光盘)。
(三)作品报送数量:书法和摄影作品各县(市、区)各报送40幅;绘画作品各县(市、区)各报送30幅,市直各单位和 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数量不限。
(四)作品报送方式: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具体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作品的征集、精选和报送工作,报送采取直接派人送达方式,并同时报送《首届鹰城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登记表》。
送达地点:平顶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顶山市启蒙路5号)
联 系 人:李清军 陈 浮
电 话:0375-4941123。
七、作品评选
(一)由全市书法、美术、摄影界专家代表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参选作品中评出书法、绘画、摄影类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报送参加首届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
(二)展览结束后,将编印《首届鹰城法治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集》,免费向各有关单位发送。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作品集并颁发参展证书。
(三)特邀作品和获奖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未获奖作品不退还作者。
(四)作品必须为本人自选创作完成,且著作权未侵犯他人权益;投稿者视为同意活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用展览、摄影、
出版及宣传权。
八、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10月10 日结束。
(二)展览开幕式时间:拟定 12月上旬。将作为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要活动,具体时间及开幕式地点另行通知。
(三)展览时间:自开幕式之日起为期3天。组织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免费参观。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活动是我市实施“六五”规划,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市“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紧落实,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当地宣传、文化部门和文联联系,共同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广泛发动,踊跃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动员和鼓励专业人士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三)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各地、各单位要把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特别是书画摄影专业人士作为重点,以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体现法治内涵、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书画摄影作品,确保此次评比和展览活动能够高质量、高水平展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
本通知及书法作品内容参考可登录平顶山普法网下载。
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平顶山市司法局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平顶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平顶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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