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747号)文件(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主要包括2009年以来经过校级(含校级)以上鉴定的教改项目、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公开出版的教材。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效果显著。
1. 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3. 今年五月份通过结项的省级教学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奖励等级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并通过省级鉴定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可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三 、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8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各单位推荐工作。各单位将成果推荐材料报送教科所。
2011年10月19日~10月24日,学校评审和推荐。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校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另提供《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除样书外,同时需提交电子档。
申报项目奖者需提供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及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汇总清单。要求每个项目自备资料袋,资料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及参加人,背面粘贴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汇总清单。
五、具体评审和推荐办法
申请项目一等奖者需准备5-8分钟的PPT汇报答辩材料,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项目组汇报,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名单,遴选出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具体汇报答辩的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金月锋
联系电话:2077217
电子邮箱:pdsujks@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教科所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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