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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关于实施旅游惠民工程发行旅游年票的通知》(摘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8 发布单位:校办   点击量:

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关于

实施旅游惠民工程发行旅游年票的通知》

(摘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平顶山市关于实施旅游惠民工程发行旅游年票的通知》,为便于全校师生了解通知精神,现将通知摘要予以转发。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平顶山市关于实施

旅游惠民工程发行旅游年票的通知(摘要)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共享我市旅游业发展成果,更加有效地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 提高旅游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建设海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实施旅游惠民工程发行旅游年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旅游年票的对象

平顶山市常住居民、在平大中专学生和在平工作2年以上的外地人员。

二、实行旅游年票的景区(点)

旅游年票所含全市现有旅游景区(点)(开放型和封闭型)共21个,具体为:尧山—大佛景区、二郎山景区、画眉景区、昭平湖水利风景区、叶县县衙博物馆、三苏园景区、怪坡景区、龙潭峡景区、好运谷景区、秘洞景区、广阔天地知青园、林丰庄园、燕山湖景区、灯台架景区、六羊山景区、风穴寺景区、祥龙谷景区、十八垛景区、临沣寨景区、航空展览馆、鲁山邓小平纪念馆。以后如有新开发景区(点)再予纳入。

三、旅游年票的办理

(一)成立平顶山市旅游景区(点)年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年票办),设在市旅游局,专门对年票的制作、办理、发行、票款的使用等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二)目前只发行个人型旅游年票,价格为每张100元。本地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在平的大中专学生和在平工作2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凭学生证、工作证或暂住证办理。

(三)年票在办理完毕48小时后方可生效。

四、旅游年票的使用

(一)旅游年票实行常年滚动式发行,随时可以办理,有效期为一年,从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旅游年票持有者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到所含旅游景区(点)参观游览;旅游年票仅含景区(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讲解、导游等其他收费项目;凭旅游年票在全市部分星级酒店、农家乐、旅游商品专营店等消费,可享受优惠。

(三)旅游年票仅限于本人使用,转借、涂改、伪造无效。

(四)实行旅游年票制度后,各旅游景区(点)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旅游年票票款的管理和使用

(一)旅游年票票款除支付年票制作费用外,主要用于我市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景区(点)建设。

(二)实行旅游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区(点)在参加全市统一的旅游宣传促销时减免部分费用。

(三)旅游年票按销售收入的50%返还旅游景区(点),对各旅游景区(点)具体返还比例系数为:{景区持年票游客流量×景区成人票价}÷{所有景区持年票游客流量×所有景区成人票价之和}。市年票办负责在每年年底将年票款收支情况向相关旅游景区(点)据实公布,接受监督。

六、开通旅游直通车

推出旅游直通车,能够为持票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经济的交通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合理有序整合旅游资源。旅游直通车要按照市年票办的安排部署,最大化的为持票游客提供服务。全市各旅游场所要免费为旅游直通车提供停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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