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开始进行。
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登记的成果都必须有原件证明,如CN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文摘、论文录用通知单)、著作(教材)、项目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并和“成果登记表”一块送交科研外事处核对登记。
2、各单位报送的纸介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必须有主管科研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将“成果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发至pdsukyc02@126.com。
3、所有表格都必须按照“填写样表”(宋体5号字)填写,著作论文需标明字数,否则仍需重新填写。各单位在填写时要认真复查,确保所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4、科研统计由各教学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安排科研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统计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一位老师负责。校级领导的科研成果分别由党办、院办负责统计。
5、著作(教材)、省级项目鉴定证书等需提供原件一份留档;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证明统一由郑州大学教育部部级综合类科技查新工作站如实开具,以便于科研外事处统一核查并留档。
6、报送时间:2011年12月28—30日
7、特别注意:2011年12月发表的论文,没有收到杂志的老师请以院系为单位在2012年2月23日来科研外事处补充登记,其它时间不受理补充登记。
科研外事处
2011年12月12日
平顶山学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业绩核算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