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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0 发布单位: 学生处   点击量: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通知

各院(系):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和学校安全,现就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清明节”前夕,要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和防范意识,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不要酗酒,以防酒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通知家长、家属和老师,确保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4月1日有课的学生应在上课结束后方可离校,4月4日晚19:00前返校,4月5日各院(系)应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10:00前向学生处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3、对假期离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逐一进行登记,包括离、返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等,各院(系)汇总后于4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学生处。

4、对留校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教育他们遵守作息制度,晚上不得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上街、购物等要结伴而行。

5、禁止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和严格控制参加节庆、聚会等活动。

6、各院(系)加强值班,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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