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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科研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二、推荐程序

经个人自主申报、基层部门推荐、学校研究后择优上报。

三、提交材料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2份。必须按照表后附的“填表说明”填写。

4、推荐人选的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附清单1份(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5、推荐人选的论著原件和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6、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2年政府特贴专家推荐人选”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

7、电子数据。申报人基本信息的电子数据必须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4)生成。该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使用软件录入个人信息时,首先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然后逐个点击左侧各项内容,进行录入。录入完毕,点击保存,软件会对录入内容进行检查,如检查合格,点击“生成报送”,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存盘。请确保录入信息与《专家情况登记表》填入内容一致,如出现误差,后果自负。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请将有关材料于4月10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3、《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

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 事 处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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