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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1 发布单位:科研外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教育厅继续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专项课题。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课题设计应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亟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2、选题须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前瞻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三化”协调发展、产业转移、资源保护、体制创新、文化发展、教育科技支撑和民生改善等一系列重大论题展开,力争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价值、能够回答当前重大发展问题、具有可操作性的优秀咨询类研究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决策。

3、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和科研单位的协同研究,充分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选题可参考《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选题参考》(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2、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已获得本年度教育厅相关科研立项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名额

1、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1项。

2、本项目立项100项左右。优秀成果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资政参考》等形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用对策专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三年内禁止申报教育厅的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成果奖。

2、申报材料由各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纸质材料(附件2和附件3)须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各一式3份装订,按照一览表顺序排放并装袋,于2012年6月18日至22日报送至科研外事处,并发送电子版至:pdsukyc02@126.com

3、联系人:盛晓玲 李芳芳

电话:2657766

科研外事处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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