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2级新生及新进教师的户籍入户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级新生入户
凡我校2012年正式录取的本科、专科及专升本并且持户口迁移证报到的学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本省内原则上可不迁),将户口《迁移证》集中上交所属院(系),由各院(系)汇总制表(纸质)一式2份,由负责人签字连同《迁移证》一并移交保卫处。同时上传电子表格发送至:pdsxybwch@163.com
二、2012年新进教师入户
凡2012年我校新进教师,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学校人事处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背后注明所在部门或院(系)及联系方式)到保卫处办理。
三、办理时间及要求
请各院(系)指派专人负责新生“户口迁移证”的收交、汇总、上报工作。所有2012级新生及2012年新进教师的户籍入户手续即日起开始办理,2012年10月20日截至。
联系人:郝老师 2657712
地 址:办公楼二楼保卫处户籍室
附件: 2012级新生户口汇总表
保卫处
2012年10月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