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近期,财务处主页转发了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的指示精神,并对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说明。请大家及时浏览财务处主页并领会通知精神。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2年11月19日
上一条: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机具、空调、办公家具、公务印刷定点协议供货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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