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平学院办文〔2012〕7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于今天下午(12月12日)五点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应参加培训班的教职工党员人数。(报送邮箱:pdsuxcb@126.com)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机关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与会人员按时到会,并代表所在支部签到。
3、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将按照各基层支部应到党员人数对中心会议室座位分区安排,并负责对各基层支部出席会议人员进行抽查和通报。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机关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为所属单位参加培训班党员组织和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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