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的过程管理,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益,根据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收缴情况,报请校领导同意,拟于2013年1月8日召开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我校重点学科、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11〕27号)、《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学院行〔2011〕28号)和《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准备PPT,参加现场答辩,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备现场查验。
2、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的汇报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3、重点学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90;90分>良好≥75分;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 。对被评为优秀的学科,下年度追加30%的学科建设经费;被评为良好的,下年度追加10%的学科建设经费;对不合格的学科,停拨下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下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校级重点学科。
4、科研机构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级,A级≥90分、90分>B级≥75分、75分>C级≥60分、D级<60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科研机构,下年度追加30%的日常管理运行经费;考核结果为B级的科研机构,下年度追加10%的日常管理运行经费;考核结果为D级的科研机构,停拔下年度日常管理运行经费。下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撤销。
5、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停拔下年度经费。
6、考核时间:1月8日,8:30—12:00重点学科年度考核;14:00—18:00,科研机构年度考核。
7、地点: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8、请各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相关人员按附件中所列顺序汇报。未轮到的汇报人员,请在科研外事处办公室侯会,也可在现场旁听。
科研外事处
2013年1月4日
附: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答辩顺序
1、重点学科 2、科研机构
1
| 应用经济研究所
| 2
|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城乡统筹发展中心
| 3
| 歧路灯与李绿园研究所
| 4
| 三苏文化研究所
| 5
| 墨子学院
| 6
| 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 7
|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所
| 8
| 光伏转换与电能高效利用实验室
| 9
| 光伏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0
| 高压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1
| 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
| 12
| 网络工程实验室
| 13
| 环境安全检测技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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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地理学
| 2
| 应用经济学
| 3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4
| 电气工程
| 5
| 生态心理学
| 6
| 统计学
| 7
| 软件工程
| 8
| 传播学
| 9
| 对外语言文化学
| 10
| 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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