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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4 发布单位:科研外事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的过程管理,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益,根据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收缴情况,报请校领导同意,拟于2013年1月8日召开重点学科、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我校重点学科、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11〕27号)、《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学院行〔2011〕28号)和《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准备PPT,参加现场答辩,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备现场查验。

2、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的汇报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3、重点学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90;90分>良好≥75分;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 。对被评为优秀的学科,下年度追加30%的学科建设经费;被评为良好的,下年度追加10%的学科建设经费;对不合格的学科,停拨下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下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校级重点学科。

4、科研机构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级,A级≥90分、90分>B级≥75分、75分>C级≥60分、D级<60分。考核结果为A级的科研机构,下年度追加30%的日常管理运行经费;考核结果为B级的科研机构,下年度追加10%的日常管理运行经费;考核结果为D级的科研机构,停拔下年度日常管理运行经费。下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撤销。

5、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停拔下年度经费。

6、考核时间:1月8日,8:30—12:00重点学科年度考核;14:00—18:00,科研机构年度考核。

7、地点: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8、请各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相关人员按附件中所列顺序汇报。未轮到的汇报人员,请在科研外事处办公室侯会,也可在现场旁听。

科研外事处

2013年1月4日

附: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答辩顺序

1、重点学科 2、科研机构

1

应用经济研究所

2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城乡统筹发展中心

3

歧路灯与李绿园研究所

4

三苏文化研究所

5

墨子学院

6

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7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所

8

光伏转换与电能高效利用实验室

9

光伏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高压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1

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

12

网络工程实验室

13

环境安全检测技术实验室

1

生态地理学

2

应用经济学

3

民族传统体育学

4

电气工程

5

生态心理学

6

统计学

7

软件工程

8

传播学

9

对外语言文化学

10

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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