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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8 发布单位: 宣传部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高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豫思政【2014】4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5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53221580@qq.com(文档标注:xx思想政治工作品牌)于6月12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党委宣传部415房间,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为53221580@qq.com 。

五、评选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推荐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28日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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