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近期,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638号),现予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务将此文件精神在新学期开学之前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自觉遵守。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将严加督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平顶山学院纪委 监察处 人事处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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