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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3 发布单位:党委组织部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省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15〕24号)及全省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选派1名优秀年轻处级干部。

二、人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认真做好动员工作;

2.个人踊跃报名;

3.党委组织部审查资格;

4.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初步人选;

5.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四、人员管理

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至3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单位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驻村任职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任职期满,学校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学校将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将报名人员《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8月15日下午5时前报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pdsuzzb@163.com,联系人:祁坤,联系电话:2657605。

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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