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省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15〕24号)及全省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选派1名优秀年轻处级干部。
二、人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认真做好动员工作;
2.个人踊跃报名;
3.党委组织部审查资格;
4.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初步人选;
5.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四、人员管理
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至3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单位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驻村任职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任职期满,学校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学校将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将报名人员《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8月15日下午5时前报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pdsuzzb@163.com,联系人:祁坤,联系电话:2657605。
省派第一书记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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