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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动在全校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平学院发〔2015〕6号)文件精神(见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决定开展“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5年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和“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申报名额

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限报1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限报1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自愿申报。

三、评选对象

1.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3.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事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或教师。

四.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单位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2.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工作总结材料(限2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3.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限1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五. 申报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重在过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动员和宣传,使评选活动成为推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3.申报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申报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15房间,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657625,邮箱:53221580@qq.com(文档请注明报送单位)。

附件1: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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