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动在全校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平学院发〔2015〕6号)文件精神(见校园网办公系统),学校决定开展“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5年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和“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申报名额
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限报1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限报1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自愿申报。
三、评选对象
1.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3.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事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或教师。
四.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单位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2.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工作总结材料(限2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3.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1份(表格附后),同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限1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五. 申报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重在过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动员和宣传,使评选活动成为推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3.申报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申报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15房间,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657625,邮箱:53221580@qq.com(文档请注明报送单位)。
附件1: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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