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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职工婚育情况调查及女工孕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0 发布单位: 工会   点击量:

各院﹙系﹚、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职工婚育情况调查及2015年下半年女工孕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工孕检时间: 2015年10月29日-10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二、孕检对象:年龄49周岁及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

三、孕检地点:办公楼七楼719号房;

四、工作要求: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本单位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女工名单,于10月29号前报送至校计生办﹙校工会420房﹚;男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于12月1日前报送至校计生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婚育填报及孕检工作,做到不漏人、不漏报。2015年度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将纳入单位工作年终考核。

附件1:已婚女工人员名单表

附件2: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

平顶山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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