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职工婚育情况调查及2015年下半年女工孕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工孕检时间: 2015年10月29日-10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二、孕检对象:年龄49周岁及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
三、孕检地点:办公楼七楼719号房;
四、工作要求:以各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本单位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女工名单,于10月29号前报送至校计生办﹙校工会420房﹚;男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于12月1日前报送至校计生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婚育填报及孕检工作,做到不漏人、不漏报。2015年度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将纳入单位工作年终考核。
附件1: 已婚女工人员名单表
附件2: 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
平顶山学院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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