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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4 发布单位: 宣传部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与网络计算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最美校园”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艺术设计学院 网络计算中心

四、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五、参赛要求

(一)摄影作品分为四类:

1.校园观赏性植物(特写)

2.校园建筑物(特写)

3.校园人物(特写)

4.校园文化活动(特写)

(二)每人至少投四幅作品(以上每类一幅),否则视为弃权。投稿数量不设上限。

(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学校采用后将用于各类宣传工作,如果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自负法律责任。另外发现雷同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参赛作品电子照片必须以jpg格式呈现,要求600万像素以上。胶片作品设置为12寸,彩色、黑白作品和组照(最多4张一组)均可,作品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概不接受电脑特技作品,作品上须注明拍摄地点、时间,同时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五十字以内),作品背面署名姓名、院系。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2015年11月4日-- 30日

(二)作品收交方式。学生参赛作品以院系为单位将胶片作品交至艺术楼A117(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同时交电子版照片。邮箱:971623846@qq.com,联系人:李豪18803832324,冯亚丽15690712729。教师参赛作品可直接与艺术设计学院吴鸿昌老师联系提交,电话:13937511320。

(三)评选时间。12月4日—7日

(四)展览方式及地点。获奖作品在艺术楼美术馆进行展出,

同时在学校主页的“校园风光”页面中展示。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奖奖金100元。

附件:平顶山学院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作品大赛表格

党委宣传部

艺术设计学院

网络计算中心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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