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与网络计算中心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最美校园”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艺术设计学院 网络计算中心
四、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五、参赛要求
(一)摄影作品分为四类:
1.校园观赏性植物(特写)
2.校园建筑物(特写)
3.校园人物(特写)
4.校园文化活动(特写)
(二)每人至少投四幅作品(以上每类一幅),否则视为弃权。投稿数量不设上限。
(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学校采用后将用于各类宣传工作,如果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自负法律责任。另外发现雷同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参赛作品电子照片必须以jpg格式呈现,要求600万像素以上。胶片作品设置为12寸,彩色、黑白作品和组照(最多4张一组)均可,作品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概不接受电脑特技作品,作品上须注明拍摄地点、时间,同时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五十字以内),作品背面署名姓名、院系。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2015年11月4日-- 30日
(二)作品收交方式。学生参赛作品以院系为单位将胶片作品交至艺术楼A117(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同时交电子版照片。邮箱:971623846@qq.com,联系人:李豪18803832324,冯亚丽15690712729。教师参赛作品可直接与艺术设计学院吴鸿昌老师联系提交,电话:13937511320。
(三)评选时间。12月4日—7日
(四)展览方式及地点。获奖作品在艺术楼美术馆进行展出,
同时在学校主页的“校园风光”页面中展示。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6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奖奖金100元。
附件:平顶山学院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作品大赛表格
党委宣传部
艺术设计学院
网络计算中心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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