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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暂住证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发布单位: 保卫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因近期广大师生办理暂住证需求较多,经和新城派出所户籍室协调,凡户口没在平顶山市区(含各县、区)的我校师生员工,根据个人需要可办理暂住证。现将有关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在校暂住师生员工;

二、办理时间:每周四下午15:00—17:00;

三、办理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2.所在部门、院(系)出具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格式见附件)。

3.保卫处综合科(办公楼一楼)审核盖章。

4.学校警务室(科技楼一楼)驻校民警签字备案。

5.新城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暂住证。(如用于考驾照使用,需到新城派出所四楼社区大队办公室出具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暂住证介绍信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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