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平顶山市教育局通知,现面向我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申请资格种类及认定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我校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下同),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资格种类
本科毕业生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且所学课程全部合格。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宣传阶段(4月8日至4月11日)
各院系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登记阶段( 4月12日至4月15日)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系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院系汇总后于4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办公楼621室)。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院系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并提交负责老师名单(附件7)。
(三)体检(5月4日至5月6日)
1、采血(5月4日至5月5日)
在我校进行采血,早晨采血时需空腹。
2、常规体检(5月4日至5月6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到平顶山市教育局卫生保健站(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一中东侧50米路南,市招生办西侧)进行常规体检。
各院系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9日至5月13日)
申请人需递交下列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收齐后交人事处: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由各院系负责人核对)。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与体检表上照片为同一底版)。
7、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教务处及院系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五)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
(1)符合各项认定条件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以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1日至5月10日的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具体申报网站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5月11日至5月20日为现场确认阶段(各院系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院系统一领取发还本人。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阶段(6月27日至7月29日)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1、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骗取教师资格的不法行为,强化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本年度我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2、各院系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等。
咨询电话:2657617 张老师 王老师
地点: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621室)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幅面)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
附件3: 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 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样表)
附件5: 个人材料摆放顺序及要求
附件6: 教师资格报名登记表
附件7: 负责人登记表
附件8: 网上申报流程样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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