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学院行〔2013〕7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课和基础课教师。
二、提交材料
1、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套。
2、《平顶山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份(附件1),并提供电子版。
3、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材料清单1份(需领导签字、盖章)。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学双师型教师人选”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三、申报流程
1、各院系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申请人员(行政人员需通过相关院系申报)提交的相关证件、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
2、通过院系初审的人员,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件、申报表、佐证材料上报人事处。
四、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6年5月5日下午5:00之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6楼人事处办公室621房间
联系人:孙志远 李文龙
联系电话:2657617
E-mail:pdsuszk@163.com
附件:
1、《 平顶山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 平顶山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 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事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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