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平学院文〔2016〕62号)精神,定于5月上旬对各党总支活动开展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将成立由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请各党总支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平学院文〔2015〕61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于5月3日前做好总结汇报准备工作。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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