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动员,按要求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一、 关于选拔平顶山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的通知平组通[2016]25号
二、报送材料清单(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于2016年6月1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pdsxy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421。联系人:付岩岩,联系电话:2657605。)
(一)电子版材料清单
1. 附件1、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评审表
2. 附件2、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
3.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的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政治思想表现、近4年所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不足之处等,篇幅不超过1500字。
(二)纸质版材料清单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复印件;
2.有关荣誉证书和复印件;
3.有关专利证书和复印件;
4.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和论文被国家权威期刊收录的证明及复印件;
5.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及复印件;
6.有关著作及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的复印件;
7.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校纪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8.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分门别类、列入目录,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评审表》填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时查验原件,验审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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