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附件1)精神,推动我校专业改革和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须满足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内容要求(附件2),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明显成效。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针对申报专业的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改革等项目建设内容,挖掘特色和优势,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2.学校择优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
3.省级评审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本项目按要求格式填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各一式五份)。项目任务书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
申报纸质材料务于6月2日上午11点前上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 系 人:赵 倩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信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内容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