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复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入复查核实阶段,为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复查工作,学校成立了六个复核工作小组,对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复核。现将复查核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核实的内容、标准
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复查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复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复查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粘贴条码标签情况;
(2)各类资产盘点情况;
(3)盘盈、盘亏等落实情况。
2、复查标准
本次复查抽查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无盈亏项的50%,一个单位如抽查中出现5项以上账实不符的情况,被复查单位需重新进行清查;复查通过的单位由复查小组统一出具复查意见书(见附件二)。
二、复查时间安排
6月7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
三、复查核实工作分工
第一组:
组长:何彦辉
成员:赵鑫、余雪琴
复核单位:党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后勤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第二组:
组长:贺德稳
成员:赵志勋、谢辉
复核单位:院办、人事处、审计处、网络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伏牛山文化圈研究中心)、经济管理学院
第三组:
组长:王俊刚
成员:杨康鑫、郭培根
复核单位: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处、地方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国语学院
第四组
组长:樊爱京
成员:王世界 王耀先
复核单位:工会、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第五组:
组长:程亚旭
组员:崔媛媛、刘路强
复核单位: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基建处、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低山丘陵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艺术设计学院、陶瓷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六组:
组长:高惠珍
组员:马海军、徐峥嵘
复核单位:财务处、教务处、数学与统计学院、政法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医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复查核实工作,安排专人予以配合。单位资产清查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责任,督促落实复查组提出的复查意见。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拖延学校清查工作总体进度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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