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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4 发布单位: 保卫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决定在放假前开展校园消防和治安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消防事故高发的形势,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查找隐患,切实整改。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尤其是学生宿舍楼、家属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清理楼道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尤其要注重防火、防盗、防范邪教和反恐安全工作。各教学院系要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用电安全、交往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

3、各部门要检查所管辖范围内门、窗、插销、锁具、用电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各类物防设施安全正常。有关部门要加强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存放,严防丢失。

4、办公场所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拔掉插头,杜绝浪费。教室和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电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的电器。

5、实验实训室等大功率用电场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请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开展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保卫处。近期保卫处将对全校的消防及治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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