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经与新城区地税局协商,现为残疾教职工办理个税减免手续。请有残疾证书的教职工于2016年7月6日下午6点前将残疾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交人事处621室。
联系人:张哲豪 电话:0375-265761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及时浏览党委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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