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 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6〕14号)要求,我校制订了《全校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平学院纪〔2016〕7号),各党总支已将纸质材料交至校纪委,校纪委已汇总上报至省高校纪工委。
今天下午又接到省纪委通知,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中,所有参加自查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电子版需上报。请各党总支认真整理,确保电子版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校纪委。
按照省纪委要求,格式如下:
1.总文件夹以党总支名称加人数命名,如:机关党总支100;个人表格直接以姓名命名(身份证自查表和出国(境)证件自查表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
2.为防止个人信息外露,请各党总支专人报送至纪委办公室416室。
联系人:杨康鑫 联系电话:2657629
平顶山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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