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2日(周日)—4月4日(周二)放假,共3天;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课),安排4月3日(周一)的教学活动;放假期间的通识选修课(含素质拓展课)、双学位课程顺延。
二、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校园网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位,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外籍教师需求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