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学校近期将组织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晋级工作,现将有关晋级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岗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晋级条件,可以申报现聘工勤技能岗位上一等级岗位。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和《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部门成立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部门工作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
3、学校审核。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定后提交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
4、评审推荐。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岗位晋级人员。
5、公示。对拟推荐岗位晋级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聘用与管理。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兑现相关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见附件2,单位汇总,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3、工勤技能等级证书、获奖及获取称号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套(原件审核后退回);
4、所在部门推荐报告一份(签字、盖章)。
所有申报提交业绩材料除终身荣誉外,其他均为任现职以来业绩。
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上报学校人事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17点,过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俊杰 李文龙 联系电话:2657617
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1、 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
2、 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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