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骤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一、学习文件
| 10月16日—24日
| 1 .学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见网上人事处主页)。
2.各部门成立基层职称推荐小组并将小组名单报人事处。
| 10月24日前将基层职称推荐小组名单报人事处,申报职称人员请将评审费交人事处(含高、中级、初级)。
| 二、对岗申报
| 10月19日—24日
| 申报人报送相关材料到基层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明细请浏览人事处主页)。
| 申报人员需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且要求申报材料准确、真实。
| 三、基层单位审核材料并报
人事处
| 10月25日—10月30日
| 各基层职称推荐小组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考核推荐。要求申报材料在院系必须公开展示5天以上。如发现问题由基层职称推荐小组纠正并向本单位公布。
| 通过推荐人员的院、系推荐意见务必于10月30日前报人事处。
| 四、高级审核材料
| 10月31日—11月1日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联合审核申报高级人员所有材料。
| 人事处审核任职资格、年龄、学历、年度考核、外语考试、专业经历及奖惩;科研处审核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工作效果等。
| 五、中、初级审核材料
| 11月2日—3日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联合审核申报中、初级人员所有材料。
| 人事处审核任职资格、年龄、学历、年度考核、外语考试、专业经历及奖惩;科研处审核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工作效果等。
| 六、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 11月中下旬
|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依据评审条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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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示并上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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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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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2017年高级职称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基本条件执行,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进行申报。
2.中级职称按照《平顶山学院讲师(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平学院行〔2017〕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人事代理及合同聘任制人员职称评审2017年起由学校统一评审。
4.教辅系列人员职称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审核后报送省相关评委会评审。
5.职称评审其他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处主页公告。
人事处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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