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已立项项目的结项率,学校决定开展到期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条件 我校2014年度获批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的项目。受资助的骨干教师在任务期内至少发表两篇论文(含一篇中文核心论文)。 二、提交材料时间和要求 申请结项者请于12月26日前将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项目结项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pdsuszk@163.com。 具体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1),一式7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 2.支撑材料(材料均应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一式7份,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报告:一般包括项目名称、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2)教学类荣誉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及能说明个人参与著述的相关内容;论文、项目查新报告。 (4)项目、专利、获奖复印件。 (5)团队建设材料。 (6)社会服务材料:研究成果应用证明、技术转让/咨询材料复印件等。 3.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7份。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附件2)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考核鉴定书单独装订。研究报告、论文论著复印件、查新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具体装订顺序如下:支撑材料封面(附件3)→目录→研究报告→教学类荣誉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论文、项目查新报告→项目、专利、获奖复印件→团队建设→社会服务→个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成果复印件。 所有支撑材料请用A4纸复印。复印件页码全部重新按材料排放顺序统一编排,目录中的“页码”一栏为复印件重新编排的页码。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不得申请延期,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结项评审产生的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包括会务费、评审费等。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附件: 1.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2. 申报材料明细表 3. 支撑材料封面 4. 荣誉证书复印件清单 5. 著 作、论 文 复 印 件 清 单 6. 项目、奖励复印件清单 7. 骨干教师评价业绩表 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