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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进入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兴趣班”“创业先锋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发布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针对我校个性化创业人才培养需求,根据《平顶山学院创新创业班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6〕83号)和《平顶山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17〕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选拔一批“创业兴趣班”、“创业先锋班”学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创业兴趣班”招收对象为我校有创业兴趣的本、专科学生,优先录取低年级的学生。

2.“创业先锋班”招收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专科学生:

(1)创业意愿强烈,拟计划组建团队,有具体创业项目的;

(2)在校已注册公司或尚未注册公司但项目正在运行的;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4)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

(5)通过“创业兴趣班”学习,创业兴趣浓厚,励志创业发展,经老师推荐的。

二、招收人数

“创业兴趣班”计划招收80人;

“创业先锋班”计划招收40人。

三、选拔方式

“创业兴趣班”采用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创业学院直接录取的方式。

“创业先锋班”没有推荐名额限制,采用二级学院先推荐创业学院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四、课程安排

本课程将安排在周六、日或假期集中授课。课程内容涉及生涯规划、人文素养、商业素养、创业知识、创业实践、个性拓展等方面。具体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待成班后另行通知。

五、学制、学籍、学分

1.“创业兴趣班”为短期班,每期2个月;“创业先锋班”为长期班,每期1年。

2.创新创业学院选拔的学员,均不调整学员的原二级学院和专业,学籍由原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3.学员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针对优秀的学员,学院将协助其项目入驻我校创新创业中心进行孵化、注册成立公司、提供工商税务法律金融服务、推荐投资人和创业导师指导其进行创业实践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创业服务;

4.凡是成功录取为“创业先锋班”的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学习成绩可纳入我校创新创业自主学分,兑换任选课学分6学分。

六、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12日

七、报名须知: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汇总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李培斌老师处,电子版压缩后文件名以“二级学院名称+推荐表”格式发送至pdsxy168@163.com邮箱。

八、报名咨询

地 点: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李培斌 7028916(办公) 15103758607(手机)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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