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为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拟将位于曙光街西段公有住宅楼五层西户普通住宅一套实行社会公开出租,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承租人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临近凌云路住宅楼五层西户,面积120平方左右。
二、招租约定
1、此次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两年。
2、本次招租住宅仅用于日常生活居住,不得对邻里关系、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
4、招租方式为对全社会公开招租,年租金为人民币14400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65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