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评审条件申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
2.报送材料均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学生处206办公室,经审核评议后,由学校集中报送省教育厅。
3.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联系。
联系人:闫玉山 邮箱:13849589609@139.com
平顶山学院学工部(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