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静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打造平安校园。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对校园内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现有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校内务工人员等,在4月30日前将相关车辆手续、合格证等准备齐全。从2018年5月1日起保卫处将协同新城派出所对出入校园上述车辆进行查验,凡手续不全的依法予以查扣。
二、严禁大排量摩托车和改装的燃油助力车在校园内通行。
三、凡在校园内通行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必须在保卫处统一备案,统一管理。
保卫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