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4月5日(周五)—4月7日(周日)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所有课程停上,通识选修课(含素质拓展课)、双学位课程顺延。
二、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校园网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位,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派教师参加“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