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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学院志(1959-2019)》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发布单位: 宣传部   点击量:

各党总支:

《平顶山学院志(1959-2019)》(征求意见稿)在全校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编纂工作基本完成,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一、征求建议内容

(一)对本志总体结构编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二)对校志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时间节点、人物名录、统计数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对具体文字表述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四)对本部门相关的事件或人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编纂说明

(一)本校志的编纂坚持实事求是、略远详近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力求全面呈现我校60年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

(二)本校志除前言、序跋外的所有文字材料均由各相关部门提供,编辑人员充分尊重各部门提供的文稿,主要根据校志编撰的需要对文稿的行文风格、语言表述、字词标点和版式进行了适当修订。

(三)编辑人员在编辑文稿过程中,充分利用了材料组在平顶山市档案馆、平顶山市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搜集的各种相关文献,主要有《平顶山年鉴》《河南教育年鉴》《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师范学校全宗介绍》《平顶山市师范学校组织史资料》及部分老同志的访谈、回忆录等,对1959—2019年间涉及我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时以公开出版的文献和平顶山市档案局查证的资料为准,以回忆录、访谈、田野调查为参照。

(四)人物名录、人物传记的编选原则:

1.严格执行平顶山学院校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人物名录、人物小传编选办法,不符合人物名录收录和小传收录的人员不入志,如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当事人提供佐证材料;

2.严格执行史志编写条例,客观展现入志人员的履历和工作内容。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小传严格按照史志编写条例处理,力求客观公正;

3.尊重所在部门意见。所有人员名录和小传以本人所在部门提供的文字材料为准,如相关部门未提供,尊重相关部门意见,不入志;

4.尊重个人意愿,不愿提供名录和个人小传的,尊重个人意愿不入志。

三、意见反馈方式

请各党总支前往邮箱:pdsuxz@126.com(密码:1959&1019),在收件箱中下载《平顶山学院志(1959—2019)》(征求意见稿),请认真征求每一位教职工的意见,并将《平顶山学院志(1959—2019)》征求意见表于2019年7月5日下午5:30前由各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征求意见表电子版发至:pdsuxcb@126.com

联系人:王卓菲

地 点:办公楼425

电 话:2657625

特此通知。

附件:《平顶山学院志(1959—2019)》征求意见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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