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且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评选。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1个;“河南省模范教师”推荐2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2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
详见附件。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部门推荐报告一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2.《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1.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3.《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正反双面打印,按“填表说明”填写,贴上1寸照片,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此表一式三份);
4.《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相关部门签章,一式三份)
5.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附目录并装订,无固定格式)。
上述材料须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并通过邮件报送电子文档。
6.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部门盖章,发送电子文档)。
7.河南省先进个人候选人业绩一览表(A3纸,见附件2,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推荐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指定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和进行电子材料提交(申报网站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
(二)时值假期,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务必于8月19日(周一)12:00前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621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文龙 张倩慧
联系电话: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人事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