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2.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
二、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要求
1.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9〕74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3.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报2019年12月30日前将送至教研科(办公楼203房间)。
联系人:王帅鹏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教高〔2019〕846号做好2019年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