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市检察院拟选聘若干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及经济类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法学博士以上学历;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无师德失范行为;
(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八)具备履行咨询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良好体质;
(九)确保能按要求承担咨询职责和任务,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咨询活动。
三、推荐专业方向
(一)刑事;
(二)民事;
(三)行政;
(四)公益诉讼;
(五)经济。
四、推荐名额
每个专业可推荐1-2名专家候选人,每位专家候选人可同时兼任两个以上专业方向。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将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学历学位等证件复印件、《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dsursc@126.com。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3837529117;
人事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