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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 2020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方式

我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为8名,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单位从本单位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候选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单独装订),(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支撑材料需分别附目录清单(附件7)。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4、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院系公章,并发送电子版。

5、申报人需上报纸质材料1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装于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总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5:00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办公楼621房间)

邮箱: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617

人 事 处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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