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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和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8 发布单位: 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连续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实验室发展规划的编制和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校的学科专业群布局和专业发展规划,以有利于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较高的实验室格局。

二、工作原则

根据“教学优先、共享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按照“补齐短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突出特色”的思路,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群的布局、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学生规模,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实验室的布局。

三、工作要求

(一)“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编制

1.各单位要成立由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的院长、相关教研室人员为成员的实验室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分工协调,专人负责,充分论证,认真做好未来五年的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将对各单位的规划进行校级论证。

2.分年度建设项目要实事求是,认真规划,今后的实验室建设原则上只从“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中遴选,每年对年度规划项目微调后立项建设。

3.规划的制定要在“十三五”期间实验室的建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布局、发展方向和规模统筹规划。总结应包括建设成就总结(实验室的管理、新增实验室的数量、面积、设备值(台套数)、人员等)、教学科研方面的效益成就总结(实验实训年人时数、开设实验项目数、实验开出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数、经济收益、实验室开放情况、利用实验室取得的成果等)以及经验总结。

(二)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

1.要统一召集主管教学、科研的院长以及相关教学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申报项目。

2.确定申报的项目要成立项目组(3-4人),依据班级规模、现有设备存量和教学需求,在调研多家厂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设备选型、数量,认真做出设备清单和预算,不得把和该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编制到清单中。

3.科研类实验室的建设要有依托的学科专业、科研团队和预期成果,严禁单纯为个人建设科研实验室。

4.自今年起,学校将对建设完成后运行一年的实验室按照申报书填写的预期效益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在下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时予以优先,对不合格者提出批评,并限制下一年度的实验室建设立项。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1份(附论证报告),《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十三五”实验室建设工作总结》、《“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书》1份(附论证报告)。

以上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9月28日前递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563171549@qq.com。

联系人:王耀先

电话:2656777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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