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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平顶山市应急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防范、调查评估、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平应急办〔2020〕103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年),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置与事故调查分析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专业方向

具体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

每个专业可推荐2~3名专家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9月10日下午5点前,将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平顶山市应急局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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